都遭到了蓝扣子的拒绝,原因是两个人的眼角下都有一枚细小的滴泪痣。两个人几经磨难还是没能走到一起,故事的结局是悲剧,蓝扣子死了,自杀。
李修文用了第一人称来撰写此文,读完整个故事我依旧找不到男主人公的名字,只有一个我,这更容易让读者溶进到小说里来,似乎悲观和痛苦只是健康人的专利
而那些不被注目的小群体反而坚强许多。人在世上没有物质的窘迫还有情感的失落,没有疾病的缠身还有事业的曲折,纵是一生都走的很顺利又怎么知道一下场不幸就会是你?
一场车祸让我以一个姿势躺在病床上整整七个月,昨天晚上父亲问我,有没有觉得这一年来生活得太过无聊,我笑,当然没有,我如此好动,如果不是限制了行走,害怕着也就拼命拼命的写着。
累了就直直的躺在床上,伴着cd里王菲的《红豆》沉沉睡去。还是习惯听到第四遍的时候无可救要的泪流满面
说不出原因,却总要到听完了才能安然关上自己纷乱的思绪,那时才猛然知道自己的内心也有一种叫做柔软的东西。
我一直以为冬天不过是灰蒙蒙的天
我说我最会走路了。你看我一直都在走着走着。走着,偶尔回头,然后就冲他调皮微笑,直到他无奈的摇头对着我宠溺的说
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是哦,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小时侯总盼望着长大长大,真的长大了,却喜欢矫情的称呼自己是个孩子,为什么我开始逃避成长?
仿佛长大了就要失去什么了,我猜,大概是任性的权利吧
也许是因为很久没有走路的原因吧,腿好软,走在路上生疼。其实无所谓的,因为我知道我不可能不会走路。
我也必须这样的走着,看身边陌生的风景,流动的人群,即使所有的一切都感觉那么陌生。
凌晨。 习惯性的醒来,拿出不同色彩的纸,用铅笔在上边写字。因为没有头绪,就一直不停的写着,白茫茫的雪再加上干冷刺骨的风。
每天开十八个小时的电脑,暖气似乎永远都没有办法达到我要求的温度,依然脚趾冰凉。
晚上。爸爸拉我出去散步。爸爸说我都不会走路了。
有时候是一句话,有时候是一个字,还有时候是一个人。我害怕有一天自己真的不会写字了
看完这一篇我再去读另一本,也是朋友送的,十九世纪美国作家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据说是一本很经典的励志小说。海伦之所以会受到众多文学巨匠的交口称赞与她的个人身世是分不开的。
这个又盲又哑,从懂事起就生活在无声无色世界里的人,能开口说话,熟练掌握六国语言,接受完整的大学教育 却从来不知连路旁的法国梧桐树都在昭示着那种另人绝望的脆弱,犹如朋友流泪的脸。
冬天对于怕冷的孩子来说总是可怕的,我总感觉过完一个冬天就象死了一回又重新活过来一样。于是,每一个冬天
我都蜗居在温暖的房间。好象一个月都没有出去了,就一个人在家,反复做着自己喜欢的事。
并完成十四部作品的不能不说她创造了奇迹。就连马克吐温也要说,海伦是个怪人,她和老师沙莉文的组合是最完美无缺的结合。
合上两本完全不同风格的书我不禁唏嘘,世上哪有一帆风顺的人,人间哪有不流泪的人生